《四川民族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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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幸福感

   期次:第四期   作者:  捌马阿末   查看:141   





  人们总在不断地对生活事件、生活环境和他们自己进行着评价,对事物进行好坏评价是人类的共性,也正是这些评价导致了人们愉快或不愉快的情绪反应。幸福是个体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评价满意时的愉快感觉。因此,一个人幸福与否,完全取决于自己主观上如何评价自己的生活,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感觉。所以,主观幸福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那什么是主观幸福感呢?主观幸福感主要是指人们对其生活质量所做的情感性和认知性的整体评价。在这种意义上,决定人们是否幸福的并不是实际发生了什么,关键是人们对所发生的事情在情绪上做出何种解释,在认知上进行怎样地加工。基于此,主观幸福感由两个部分构成:情感平衡和生活满意度。情感平衡是指与不愉快的情感体验相比较,占相对优势的愉快体验,是个体对生活的一个总体、概括评价。情感平衡包含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两个维度,但这两个维度并不具有必然的相关性,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变量。生活满意度是个体对生活的综合判断,作为认知因素,它独立于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是衡量主观幸福感更有效的指标。
  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因素有社会环境、工作学习、家庭环境、社会关系及社会支持、遗传因素、人格、年龄、性别等,但最可靠、最有力的因素是人格。因为幸福意味着自我满足,所有脱离本身并向外求索的过程往往与幸福背道而驰。一种平静欢愉的气质,快快乐乐地享受非常健全的体格,理智清明,生命活泼,洞彻事理,意欲温和,心地善良都是美好的性质。这些性质既没有人能给你,也没有人能拿走,这些性质比我们所能占有的任何其他事物重要,甚至比别人如何看我们来得重要,它们不是身份与财富所能促成或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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